第一百节 重返肇庆(1/3)

李冬在徐岗的练兵工作持续了一周,工作虽有波折,但是还算顺利――土匪围攻徐岗把徐家的老爷们都吓破了胆,都指望着“大宋军爷”能救命,别说整编民兵,就是叫他们献出小妾都乐意。

如何整编民兵,北炜是发出过一个通知的。基本上,民兵要突出“地域化”,强调“本乡本土”,这样缺少政治训练的人才能有充分的“保家卫乡”的动机来战斗,只要不离开家乡,战斗力反而比官兵强。

明末日趋恶化的社会治安环境,使得各个稍具规模的村落,都以宗族或本村大户缙绅为核心,组建乡勇。这些村落的乡勇,少得十几人,多得上百,实际已经是一种“民兵”的雏形了。只不过这些民兵的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未经训练,其中也混迹了不少乡村里的“歹人”,反而先祸害起村民来。而且以宗族和大户为核心的乡勇,往往会沦为“私兵”。所以北炜的整编民兵,基本上就是以改造乡勇为主。

虽然有人质疑这样的不触动乡村社会经济基础的改造到底有多少效果,但是眼下的局面使得元老院别无选择。只能采取“煮夹生饭”的模式,向各个村落派出武装巡逻队,将基层村落初步组织掌握起来。

组建民兵的经验在海南的治安战中就已经积累了充分的经验,用到广东也差不多。大致按照大村两丁抽一,小村全丁皆兵的模式,组建村民兵,为他们配备冷兵器、少量缴获的火器和铠甲。并且督促各村修建防御设施。

目前,以元老院的能力来说,不可能也做不到对这些村民兵的直接领导和训练,所以北炜把目标定为:村民兵队的正副队长必须由当地的县国民军警备中队来任命,同时接受县里的指挥。

民兵队长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本村的安全,同时与周边各村建立联保关系。联保并不简单的指定多少村落,基本上是以地形条件为基础。一般村和村之间的距离,直线距离不超过3公里,徒步能在半小时之内抵达。以便各村能互相支援。

民兵队受县里调动外出执行任务,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正常情况下,村民兵不到外县作战。

人口过少的村落,采取集村措施,多个小村落合并在某个有较好防御条件的小村内。做到保证每村的丁壮至少在三十人以上。

在各村严格保甲制度――之所以说是“严格”,是因为保甲制度在明朝就已经存在了,两广地区因为有瑶乱的问题,各村都有保甲。现在又进一步整顿延续下去。北炜命令各县警备队派出小队下村,逐一健全保甲,同时建立村民户籍登记簿:一份由本人保存,一份由县里保管。对无固定居所的外来人员必须取得本村殷实人家担保,无人担保、背景可疑或是村内的“不良”,一律集中收容到县城的劳动营进行再甄别。

在各村执行“守望相助”政策,各村均设立信号塔,相邻各村白天用狼烟,晚上用火光联络告警。一旦发生警讯,便以接力的方式向县城告警。求助信号一旦发出,除夜间可延迟到第二天天亮出动之外,联保各村都必须出动民兵救助。在通过水旱路运输物资的过程中,由各村民兵接力护送,如有丢失,由本段护送的各村照价赔偿。

平时,进行这种改造必然会大费周章,特别是村民兵的负担极重。但是现在土匪烧杀掳掠的威胁,使得各村设民兵建保甲修寨墙颇为踊跃。集村工作执行的也比较顺利。虽然集村意味着财产受到损失,但是土地是土匪抢不走的,只要人活着,世道太平,家业总还能重新积攒起来。

李冬在徐岗的工作也算顺利,徐为诚对他的各种要求全部答应,很快就编练出一百二十人的民兵队来,全部用标准矛和砍刀武装起来。从郁南县库存的缴获获物资里分了十几杆鸟铳和轻型佛郎机炮给他们。还专门搞了几身铠甲过来。

这铠甲拿来的时候着实不像样:锈迹斑斑,有些地方连缀的皮革条已经断裂,失去了部分甲片,不过这玩意被民兵队的几个“选锋”穿在身上炫耀的时候,李冬手下还是有不少人露出了羡慕的眼光。

不管怎么说,有铠甲在身,活命的机会总大一些。

对于徐岗上下来说,这些武器装备的到来,使得他们对元老院的信任更进了一步:危急关头邻县国民军的及时救助,现在县里又给他们发武器帮着练兵,百姓们无论穷富,都觉得在这危如累卵的乱世里有了一个可靠的依靠。

李冬顾不上士兵们的心思,他一个劲的督促士兵们训练民兵。一周时间编练民兵无论如何是时间短了点,不过各村的乡勇过去也没受过多少训练,守卫村寨还是勉强能凑合的。现在经过他们简单的训练,战斗力多少有些提高。特别是原来的乡勇头子徐勇,训练的时候颇为积极,总缠着李冬要学“澳洲武术”――他不相信澳洲军人的白刃训练就那么简单的几招,弄得李冬不胜其烦。

一周之后,李冬的支队乘上了从梧州下行的运输船,然而他接到的并不是返回梧州的命令,而是立刻向下游进发,到肇庆去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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